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,、海關總署21日聯(lián)合發(fā)布公告,,宣布今年空前力度的增值稅稅率下調將于4月1日正式啟幕,并公布了一系列深化增值稅改革的配套舉措,。
根據三部門發(fā)布的《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》,,從2019年4月1日起,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(fā)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,原適用16%稅率的,,稅率調整為13%;原適用10%稅率的,,稅率調整為9%,。此外,納稅人購進農產品,,原適用10%扣除率的,,扣除率調整為9%。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%稅率貨物的農產品,,按照10%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,。
公告稱,從2019年4月1日起,,適用16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%的出口貨物勞務,,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%;原適用10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%的出口貨物、跨境應稅行為,,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%,。同時,適用13%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,退稅率為11%,;適用9%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,,退稅率為8%。
公告明確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,將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,,同時將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目前分兩年抵扣(第一年抵扣60%,,第二年抵扣40%),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,。此外,,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許生產,、生活性服務業(yè)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%,,抵減應納稅額。
公告同時明確,,自2019年4月1日起,,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。符合相關條件的納稅人,,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,,增量留抵稅額為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。(記者 申鋮,、郁瓊源)
轉自:新華社